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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女性不适合做药物流产

发表时间2021-02-06 15:07:15       编辑:大连北医八医院  

  

  药物流产顾名思义,就是使用药物来达到终止妊娠目的的一种方式。临床上常采用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这两种抗早孕药来进行药物流产。大家都知道,在平时用药时,都会去参考药物色说明书上是适应症和禁忌症(也就是说不适合服用的人),而抗早孕药也不例外,也有它的禁忌症。那么,具体哪些女性不适合做药物流产呢?下面听听大连最好的人流医院权威专家的介绍。
  哪些女性不适合做药物流产?
  首先,在采用药物流产前必须接受B超检查,确诊是宫内妊娠并了解胎囊的位置和大小后才能决定是否行药物流产;如果胎囊在子宫的宫角部或在接近子宫颈的部位不能接受药物流产,容易发生大出血危及生命。当然是不适合药流的。
  其次,年龄过小(小于20岁)或年龄过大(大于40岁),有严重的月经不调症状者,不能进行药流;
  最后,有心脏病、肝炎、内分泌疾病、血液系统疾病、消化道溃疡、哮喘及青光眼者;有卵巢囊肿及妇科肿瘤者;带环妊娠者;此外,既往有药物流产失败史或者药物流产后阴道出血时间长等不能选择药物流产。
  大连最好的人流医院权威专家温馨提醒:药物流产是要在具备开展药流条件和技术能力的医疗单位进行,并且要严格根据药物流产术的要求,做到术前确诊,术中观察,术后随访,才能安全终止妊娠。此外,药物流产后女性应注意休息,加强营养;保持外阴清洁卫生,禁止盆浴半月,及禁止性生活一月等;这样更有利于术后女性身体的恢复。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或疑问,可通过我院的妇科在线咨询平台或24小时免费咨询电话:020-81891111进行咨询,我院是权威专家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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