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大连北医八医院 > 无痛引产 >

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做引产手术?

发表时间2021-02-06 16:31:52       编辑:大连北医八医院  

  

  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做引产手术?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希望,怀孕是作为女人做幸福的时刻,但是在某些特殊原因,准妈妈会招致不良恶果或危险,只有终止妊娠,进行引产手术,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做引产手术?下面大连北医八医院的医生会做详细介绍,希望对患者有所帮助。

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做引产手术?

  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做引产手术?大连北医八医院妇科医生介绍:痛苦小引产是指性在怀孕期间,因母体或者胎儿的因素不能继续妊娠,而采取的人为终止妊娠的方式。以下几种情况应当选择痛苦小引产:

推荐阅读:》》》保宫痛苦小引产术—保留孕育力 让“意外”走的更安心

  1、宫内死胎

  倘若孕妇感觉胎动消失,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者,应立即引产排除死胎,以保孕妇生命安全。

  2、患慢性肾炎的孕妇

  有些病者本来就不宜怀孕,在怀孕后更会加重肾脏负担,促使各种症状加重,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此种情况应当及早引产,结束妊娠。

  3、有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妇

  病症发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出现血压升高、头痛头晕、呕吐、下肢水肿、小便排出蛋白,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如其继续妊娠时容易发生抽搐(子痫)或胎盘与子宫壁容易提早剥离,可引起子宫大出血,并会发生胎儿缺氧(窒息)甚至有死亡在宫内的危险。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症的情况下,应该引产。

  4、胎儿畸形无法生存者

  以超声波等法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者,也需立即引产。

  5、羊水过多的孕妇

  孕妇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骤升高,压迫孕妇的胃,甚至使心脏移位,常会导致孕妇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眠和饮食。如经医师确诊为羊水过多致使孕妇恶性反应及胎儿畸形者,应立即引产,终止妊娠。

  以上内容是对“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做引产手术”的介绍,大连北医八医院妇科医生提醒广大女性朋友,为了您的健康,一定要及时到正规的妇科医院进行治疗,切勿盲目治疗导致病情恶化,耽误疾病的佳治疗时期。

  大连北医八医院温馨提示:为了方便患者及有需要的人更好的了解相关信息,大连北医八医院特别开设医生免费在线咨询服务,还可拨打大连北医八医院的健康热线:0411-39836828, 由可靠妇科医生在线为您解答相关问题,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治疗方案,并为您的隐私保密。

点击咨询     预约挂号
78%
22%
友情链接:大连人流医院大连人流手术多少钱